关于学校机动车道闸升级后车辆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
学校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将在温江校区、十二桥校区、人南校区17号门正式启用机动车道闸“车牌识别自动起杆”管理系统。届时现使用的校园机动车通行卡将停止使用,为确保校园机动车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方便各位教职员工进出校区正常通行,需对车辆信息进行重新采集和录入。现将车辆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信息采集录入范围
本次机动车信息采集录入范围仅限学校在编教职员工、离退休人员、学校编外教师和编外用工人员。每人仅限采集录入一辆机动车信息。
二、机动车信息采集录入基本内容
1.《成都中医药大学校园机动车通行申请表》。
2.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三、机动车信息采集补充内容
1.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名非申请人本人,但确系申请人本人日常使用,其登记名为父母、配偶、子女的机动车可申请办理机动车信息采集录入,但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其他机动车所属关系不在此次信息采集录入范围。
2.
学校编外用工申请机动车信息采集录入,需由用工部门统一提供学校计财处近三个月的工资发放表复印件。
3.
学校编外教师申请机动车信息采集录入,需由学院统一提供学校教务处下达的学期课程表复印件。
四、机动车信息采集录入流程
1.需申请办理校园机动车车牌识别机动车信息采集录入业务的教职员工,请在学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或学校保卫处网站“办事指南”栏下载《成都中医药大学校园机动车通行申请表》进行填报。
2.申请人请于12月18日前按通知要求,将有关机动车信息采集录入资料准备完成后,交至本人所属部门进行初审。
3.部门初审并签章后于12月23日前将本部门申请人材料统一集中提交保卫处进行复核。(交送地址:温江校区行政楼122办公室;联系人:陈常恺;联系电话:61800214。)
4.
保卫处复核完成后,于12月30日前录入申请人机动车基本信息,以保证自2016年1月1日起教职员工机动车顺利通行。
五、机动车包月信息采集录入事宜
1.机动车包月业务申请仅限温江校区、人南校区可办理。
2.包月业务咨询办理地点
温江校区:行政楼122办公室
人南校区:行政楼一楼保卫办
附件:成都中医药大学校园机动车通行申请表
成都中医药大学保卫处
2015年12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