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对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问题严格追责问责 涉及119件信访问题 405人被问责

21.08.2017  11:21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立东)8月20日,记者从四川省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获悉,我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追责问责工作的要求,加强政策研究,强化统筹指导,以严格的追责问责倒逼各地各部门提高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质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向善向上的可喜变化,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截至8月20日中午12时,全省21个市(州)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19件信访问题开展问责,处理405人。从级别来看,县处级30人、乡科级185人;从处理方式来看,党纪政纪处分85人、诫勉243人、通报68人。现将10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成都市新津县永商镇冷水堰水库违建问题。2017年8月9日至11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新津县永商镇冷水堰水库违建有关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新津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县水务局水利水保科科长周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水务局邓双水利片站站长张熙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永商镇政府具体负责拆违治违的工作人员邓益斌党内警告处分;对县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永中,永商镇人大主席张建雄,永商镇党委副书记张素彬进行诫勉;责令县防汛办主任钟健在全县水务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公开道歉。

  泸州市古蔺县箭竹苗族乡聚贤村水源污染问题。2017年8月11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古蔺县箭竹苗族乡聚贤村水源污染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2016年9月,箭竹苗族乡团结村村民私自存放柴油储油罐,未对油罐采取保护性措施,导致柴油泄漏,造成附近村民用水污染。经古蔺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箭竹苗族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乡长陈波,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曾敏,县公安局箭竹苗族乡派出所原副所长牟淋行政警告处分。

  德阳市中江县辑庆镇河流污染严重问题。2017年8月7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中江县辑庆镇中兴片的河流受到严重污染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中江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辑庆镇党委书记刘文同,党委副书记、镇长曹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辑庆镇人大主席刘仲卿、组织委员赵刚明进行诫勉。

  遂宁市船山区老池乡书院村、金盆村、黄桷村3个村自来水水体混浊问题。2017年8月15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电话举报遂宁市船山区老池乡书院村、金盆村、黄桷村3个村的饮用水杂质多、有沉淀物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2016年4月开始,群众多次向有关单位反映过该问题,船山区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履职不力,整改不到位。经船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水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遂宁润生供水公司董事长杨平,区水务局供水总站站长陈煜坤,区水务局供水总站副站长、遂宁润生供水公司总经理王雄,区水务局水质检测中心职工翟浩等4人进行诫勉。

  内江市东兴区椑木镇生活污水直排影响沱江水质问题。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东兴区椑木镇因为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污水收集管网迟建,造成生活污水直排影响沱江水质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东兴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责令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成金,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腾,内江人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肖勇公开道歉。

  乐山市峨眉山市双福镇三江村晋一砂石场污染河道问题。2017年8月10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峨眉山市双福镇三江村晋一砂石场污染河道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峨眉山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双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江,峨眉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童扬洪,峨眉山市水务局水保站站长杨尚伟进行诫勉。

  南充市南部县盘龙镇砂石料场噪音粉尘污染等问题。2017年8月11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盘龙镇辖区内砂石料场噪音粉尘污染、原高云乡西河上游多家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经南部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盘龙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马良富,南部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凌,南部县环保局行政审批股股长敬文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盘龙镇太平寺村支部书记李松平党内警告处分;对盘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宁通报批评;对县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雍文刚,县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杨兴进行诫勉。

  广安市邻水县餐饮一条街油烟噪声扰民,垃圾直排入河的问题。2017年8月8日、8月11日,群众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电话举报邻水县餐饮一条街油烟噪声扰民,垃圾直排入河的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2017年4月开始,群众多次向市县有关单位反映过该问题,邻水县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履职不力,整改不到位。邻水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县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甘元甫,县城管局党组成员、监察大队大队长黄伟,鼎屏镇人武部长兼副镇长廖太平诫勉谈话;给予县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树成党内警告处分。

  安岳县龙台镇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保护设施建设及管护措施不到位问题。2017年8月9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电话举报资阳市安岳县龙台镇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2015年以来,安岳县政府、龙台镇、偏岩乡等单位相关人员对水源地水质保护存在履职不力、不作为等问题。经资阳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资阳市房管局局长唐文、安岳县副县长刘小彬等2人进行通报批评。经安岳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龙台镇经发办主任张翼记大过处分,给予龙台镇人大主席吴先鹏、龙台镇国土资源所原所长李继红、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股长刘鹏昆及耕保股副股长罗艳红、偏岩乡干部彭大平和张小普,龙台镇干部刘洪峰等7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安岳县城北乡党委书记陈兵、偏岩乡人大原副主席程涛、周礼镇国土所副所长杨志强、坪河乡乡长唐龙、姚市镇人大主席周伦等5人行政警告处分;对龙台镇镇长谭小林、副镇长李跃勇,偏岩乡乡长周奎、人大主席杨坤等4人通报批评。

  甘孜州泸定县雅康高速不按规定排放弃渣污染环境问题。2017年8月13日、16日、18日,群众分别向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来电来信反映雅康高速公路C16-2标段建设施工未按设计指定的弃渣场弃渣污染环境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甘孜州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州公路局副局长薛刚诫勉谈话;泸定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时任泸定县环保局局长杜艳诫勉谈话,给予泸定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张翼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