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四川]享受契税补贴 购房时间应该如何界定

26.10.2016  15:06

□四川在线 吴佳惠

购房能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这对购房者来说是一件好事,但因为对政策细节不太了解,近日,绵阳不少网友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咨询政策执行时间等。

绵阳出台《关于促进绵阳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5年9月25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凡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后,将由财政部门给予购房者50%契税补贴。

对此,有网友通过问政四川留言询问:“请问《通知》中2015年9月25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这个时间段是以缴纳购房款的日期算,还是按房产证办理日期算?”“购房者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间在上述时间里,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缴纳了购房契税,可享受此补贴政策。”针对网友的疑惑,绵阳市住建局官方回复进行明确,同时也提醒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超过2019年6月30日未缴纳契税或未进行购房契税财政补贴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享受补贴政策并不予受理申请。”同时,不少网友也期待能尽快领到购房补贴。

购买了绵阳安州区安州·海德广场的业主通过“问政四川”询问:“交房都几个月了,可契税补贴一直没消息,不知这补贴什么时候才发放呀?”

面对该网友的询问,绵阳市安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回复明确,按2015年出台的《安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十一条措施》规定,从2015年6月2日起一年内在安州区买房者,将享受财政补贴。自2016年2月以来,安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分批接受购房补贴申报,购买商品住房的由开发企业统一办理购房补贴申报,购买二手房的由房产经纪公司统一办理购房补贴申报。开发企业、房产经纪公司对买受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安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房地产市场管理股,再由区财政局、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地税局、区公安局、区教体局等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联审。

谈到目前补贴发放进展时,回复称第一批联审通过、符合补贴领取条件的房屋买受人共344户,待资金筹措到位后,将直接把补贴资金拨付到买受人的银行存折(卡)上。其他在财政补贴规定期限内购房的买受人,待资料联审通过后,补贴资金将陆续发放到位。

部分尚未回复的问政留言

●10月13日,网友反映:金堂县“恒大御景半岛”为了赶工期,通宵施工,工地建筑噪音、汽车喇叭声严重扰民,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了几次,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10月12日,网友反映: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镇的金葫芦幼儿园鱼塘分园,不具备开园条件,当地教育部门也曾明确该园属非法办学范畴,幼儿不能继续在该园就读。为何目前仍在大张旗鼓地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