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闪婚被家暴 妻子申请人身保护令

30.03.2016  21:03

3月25日,自贡荣县法院受理了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并于当日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邓刚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刘莉及其相关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为 6 个月。据悉,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该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琐事发生不和丈夫多次“家暴”妻子

据了解,人身保护令的申请人刘莉与被申请人邓刚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14年通过网络聊天认识并相互产生了好感,认识不到一个月便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今年初,婚后两人生育了一个乖巧的女儿。然而随着热恋期激情的逐渐退去,夫妻俩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不和,偶有拌嘴。

据申请人刘莉介绍,丈夫邓刚时常猜疑自己有不忠于夫妻感情的行为,曾经对她及其家人推搡,发生了肢体接触,致使夫妻关系恶化。在自己怀孕及产后哺乳期间,邓刚仍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这一过程中,虽经当地民警和社区干部的多次批评教育,但邓刚仍不思悔改。

更为出格的是,今年3月22日,刘莉带刚出生几十天的女儿去医院打预防针,邓刚却在医院再次对刘莉施以暴力,经警察及时出警制止才得以平息。为避免自己和亲属再次遭受家庭暴力,3月25日,刘莉向荣县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附带诉讼离婚。

拿起法律武器自卫防止“家暴”的再次发生

据悉,受理案件后,承办该案的法官对此高度重视,经合议庭对申请人刘莉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并合议后,认为申请人刘莉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关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关规定,并于当天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邓刚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刘莉及其相关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为6个月。

裁定作出后,承办法官即向双方当事人及被申请人邓刚所在的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进行了送达,并对邓刚进行了法制教育,希望其理性面对家庭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邓刚表示将会反省自己的言行,停止家庭暴力行为,改正自己的不足。

据了解,当天刘莉提起的离婚诉讼,经庭前调解没有调解成功,“被告邓刚不愿意离婚,他的理由是,他觉得自己还是很爱刘莉。”据承办法官介绍,目前双方已经没有住在一起了,刘莉和女儿住在娘家,男方也很遵守法规,除了给刘莉打电话和发短信外,没有人身接触或语言暴力的情况,“在给刘莉的短信中,男方一直在表达挽留的想法。”

谢翔 丁扬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兰江(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