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小三上门挑衅原配 男子拿钢管将其打死

23.10.2015  13:23

        46岁的妻子深陷“姐弟恋”,第三者多次上门挑衅逼迫离婚,丈夫颜洪峰加班两天后回家发现第三者,赶离无果后一怒之下用钢管将其打死。

        昨日,记者从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颜洪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隐忍多次 老实丈夫怒火爆发

        颜洪峰和刘玲夫妻二人以踩三轮车谋生,47岁的颜洪峰还在一酒店守夜,节衣缩食供养在211大学读研的女儿。

        2014年3月,45岁的刘玲在踩三轮车时结识比她小十岁的青年梅明忠。之后,梅明忠与刘玲以“姐弟”相称,日渐亲密。一日,刘玲生病了,梅明忠到其家中看望,两人发生了关系。刘玲遂向颜洪峰提出离婚,颜洪峰提议财产平分为三份,但刘玲要求房子和门市都归她,最终两人没有离成。

        之后,梅明忠时常以保护“姐姐”的名义前往颜洪峰和刘玲家中,对颜洪峰恶语相加,要求他和刘玲离婚并满足其提出的离婚条件,并时常威胁说要找人来“收拾”颜洪峰。为此,颜洪峰同梅明忠多次吵架,并且多次报警,到社区到法院都没能了结,三人积怨越来越深。

        2015年4月25日20许,颜洪峰上了两天夜班踩了半天三轮车后回到家中,看见梅明忠坐在沙发上,遂要求梅明忠立即离开,梅明忠不但不走还与颜洪峰发生口角。怒火攻心的颜洪峰拿出早前从废旧回收站购买的钢管,向梅明忠头部击打,致使梅明忠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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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发后,颜洪峰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警察的到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15年4月26日,颜洪峰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刑事拘留,5月5日被执行逮捕。

        2015年10月20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公开开庭。法庭认为,颜洪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犯罪事实社会危害较小,被告有主动自首、尽力赔偿、平时表现良好等情节,适宜酌情轻判。最终,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颜洪峰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目前,双方因赔偿金额差距太大暂未达成最终协议。颜洪峰的女儿将准备好的下期学费全部取出,并向亲戚借款,先支付了梅明忠的丧葬费用2万余元。梅明忠是家中独子,他的父母含泪表示,“我们知道他家很难,但我们也难。”(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古笑言 粟政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