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检察院等六部门共同开展环境和食药专项监督活动

01.08.2014  15:22

        四川在线消息(成检宣 四川在线记者 赵雨欣) 为进一步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成都市检察院和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于今年7月到10月在成都市共同组织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以下简称专项监督活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市区(县)两级环保、林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2012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案件和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案件进行排查清理;两级公安机关要对2012年以来受理、立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进行排查清理;两级检察院和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对2012年以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强化协作,着力构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两法衔接”长效机制。

        同时,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活动监督重点是检察、监督2012年至今在两大监管领域是否存在以下行为:(一)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存在发现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罪”中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没有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或不移送甚至“以罚代刑”;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是否及时向检察机关备案;(二)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存在查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后,对当事人未主动履行的案件,是否按规定申请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及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案件,是否书面签收,是否按照“三天”“十天”的规定作出立案、不立案决定,是否存在有案不立的情形;作出立案、不立案、撤案决定,是否向检察机关备案;作出不立案、撤案决定,是否及时将案件材料退回行政机关作出处理;(四)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行为背后是否存在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