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进入禁渔期 包含四川境内岷江沱江大渡河

02.03.2016  12:17

  据新华社电 3月1日零时,长江全流域正式进入禁渔期,这也是长江上中下游首次同时启动禁渔期管理,并首次将淮河干流河段纳入禁渔期管理,成为我国内陆禁渔期范围最广的一次禁渔行动。

  记者从1日在湖北宜昌举行的“2016年长江流域禁渔期执法行动”启动仪式上了解到,这次禁渔不同于往年,禁渔期从3月1日零时持续至6月30日24时,宜昌以上的长江上游地区较往年延后一个月启动,宜昌以下长江中下游流域较往年提早一个月启动。而全流域禁渔期较往年延长了1月,增至4个月。

  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韩旭介绍,统一长江上下游禁渔时间,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可涵盖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有助于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

  据了解,这次禁渔区范围包括长江流域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东经122°)的长江干流江段;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通江河流在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境内的干流江段;大渡河在青海省和四川省境内的干流河段;鄱阳湖、洞庭湖;淮河干流河段。

  2003年,为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环境,国家对长江实施禁渔期管理制度,规定每年的2月1日到4月30日,宜昌以上长江流域禁渔;每年的4月1日至6月30日,宜昌以下长江中下游流域禁渔,为期3个月。实施13年以来,对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流域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等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