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寺院长春遗址违建接拆除通知87天仍未拆除
专家声音>>
拆除通知下发87天,东本愿寺处违建仍“屹立不倒”
10余位政协文史专员对此表示非常愤慨与惋惜
拆除通知下发87天
违建售楼处仍“屹立不倒”
若今日仍无结果
国家文物局将派专员来长督办
城市晚报讯 今天是距离2月24日长春市规划局朝阳分局对北安路文化街附近的高力集团售楼处违法建筑,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第87天。昨日,记者在日本东本愿寺长春遗址发现,该违法建筑一直没有拆除。施工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人依然不在,对于相关问题没能做出解答。随后记者采访了长春市政协文史专员10余人,专家们纷纷对此表示非常愤慨与惋惜,希望文物能够尽快得到保护和修缮。
记者回访>>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位于文化街与北安路交会处的日本东本愿寺长春遗址,与几日前的情景一样,建在主殿后面的违建售楼处还没有拆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东本愿寺被损毁部分也没有得到修缮和保护。在违建旁建起的二层彩钢房内,记者通过询问一名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为止,他对于违建售楼处的相关问题并不清楚。
记者先后四次前往施工工地采访,都没有看到施工项目负责人,而工作人员也是一问三不知,对于该违建情况模糊不清。而据记者采访得知,长春高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文化街东本愿寺旧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该公司在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设临时办公楼,属违法建筑。
长春市规划局朝阳分局已经在2月24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15日内自行拆除该处违法建筑,近期正等待朝阳区规划局的执法。时间已经过去了87天,该违法建筑依然没有自行拆除。3月13日,市规划局又向朝阳区人民政府提交了强制措施申请书。
市文物局>>
若22日仍无结果
国家文物局将亲自督办
对于一个被违法建筑“损坏”的重点保护文物,国家文物局对此事非常重视。长春市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一直没能落实“保护”东本愿寺一事,引起了省文物局与国家文物局的高度重视,希望文物能够得到应有的保护,而不是受损。据了解,朝阳区规划局已经将此事提交法院,东本愿寺受到破坏一事,将通过司法手段解决。
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国家文物局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中提到,文物受到损坏引起了国家文物局重视,“如果22日没有结果,国家文物局将派专员亲自来长春督办此事,由省文物局牵头,我们市文物局落实。”
任何建筑都应该给文物建筑让路
专家声音>>
昨日,长春市政协10余名文史专员,针对日本东本愿寺长春遗址被施工的违建破坏一事,发表了自己的见解,肯定了东本愿寺的历史重要性,同时抨击了施工方的非法行为。
房友良:文物破坏要责令他们去修复
我认为东本愿寺当然是需要保护的,这是长春市的重要历史遗迹,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历史会被割裂,我们正在做一些史料收集,与史料相比,这些实体建筑可能更直接,能让市民看得更直观。文物破坏要责令他们去修复,修复的过程中也需要专家的意见。
张熙灏:东本愿寺对研究历史有帮助
东本愿寺是日本在长春的一个宗教设施,从日本要占领东北,为了将东北变成日本的殖民地,修学校,然后修教会、修医院,通过改变人民的生活,将统治稳固。东本愿寺是和日本的西本愿寺相互呼应,是一个很重要的宗教场所,对研究当时的日本政策是有帮助的,我们的研究包括对建筑本身的特点以及它的历史等作用。
新中国成立后这里曾经当过仓库、当过图书馆、当过学校的附属建筑物,虽然开发商围起来说要保护,但最后都没有保护下来,售楼处竟然架在寺庙的大梁上面。我个人非常提倡梁思成先生的观点,要把有特色的建筑留下来。
连相如:政府应加大力度严加惩治
对于东本愿寺被破坏一事,我个人是很气愤的,它不仅是一个建筑、一个老物件,它是日本侵华历史的见证,希望政府能加大力度严加惩治。
施立学:任何建筑都应该给文物建筑让路
东本愿寺是应该保护起来的,是长春市文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建筑都应该给文物建筑让路。另外,它是长春伪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更应该予以保护,什么单位都没有理由去伤及这个建筑。非常可惜的事情,文物不能再生,尽管将来修复,也不能再重现原来的模样了,文物遭到破坏,我感到是非常遗憾的事情。
姜东平:坚决反对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商业建筑
我坚决反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附近有任何商业的建筑行为,在长春具有伪满建筑特征的建筑已经为数不多了。长春历史本身比较短,但这毕竟是长春市的重点保护单位,还是应该加以保护的,建筑只能越扒越少,毕竟文物是不可再生的。
陈立明:政府应出面管理 该处罚的就应该处罚
文物局要出头保护,政府应该出面管理,文物被破坏了,该处罚的就应该处罚,按法律追究责任。
曹保明:建筑单位很无知 尽快拆除违章建筑
我们国家《文物保护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物保护法规定的,这个违建毫无疑问应该立刻拆除。现在有很多单位很无知,还抱有从前的一种观念,认为这些地方没人管。个人觉得建筑单位很无知,在最开始施工建设的时候不可能没有单位部门提出来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这种观念,将随着文化保护法和博物保护法的实施,将对这样的现象进行彻底纠正,所以相关单位要以《文化保护法》为准则,尽快让违章建筑拆迁,否则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王明时:不论懂不懂 都不能成为破坏文物的理由
我曾经对长春历史文化建筑进行过踏察,长春市政协主席崔杰曾说:“宁留遗产,不留遗憾。”对可拆可不拆,可保可不保的一定要保。拆了就一定会留遗憾,有的人对待这些建筑,巴不得没了才好,这样的现象我们一旦发现,从各方面一定会奔走呼吁,把它留住,进行论证。
只要挂起了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子了,就必须要保护。不论懂不懂,都不能成为理由。破坏文物这就已经构成违法,依据《文物保护法》,需要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将受到法律制裁。
陈学奎:建议政协保护东本愿寺 尽快拆除违建
作为日本侵华的罪证,东本愿寺的历史价值是毋庸置疑的。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使用和维护,它也没有受到破坏和损伤,仅仅是在地产商建筑违建的时候,受到了破坏,是非常可惜的。我曾经建议政协,希望能够保护东本愿寺,对于违建必须尽快拆除。
(记者 冯超 实习生 刁鸿元/报道 董竞琦/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