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长宁警方破获19起盗窃案 4名嫌疑人被逮捕

30.12.2015  12:04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周师瑶) 近日,宜宾长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对一家销售电动车车行的侦查,成功破获19起盗窃电动车、摩托车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翠屏警方提供线索

  2015年9月的一天,长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翠屏区公安局李端镇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前期在你们辖区被盗的一辆摩托车现在在李端一家电动车行,车子我们已经暂扣了,请你们来接收!”

  长宁警方接报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第一时间赶赴李端。专案组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对店主周某进行讯问。周某供述,由于电动车行生意不好,自2015年3月开始店内开始销售二手电动、摩托车。

  办案民警立即理清周某店内的二手机动车,并连夜将涉案的十二辆车运回长宁县公安局。

   顺藤摸瓜牵出盗车贼

  通过审讯,周某向警方供述了自己多次在一名叫“邹五”的男子处购买来历不明机动车的事实。为确定“邹五”的身份,警方立即对“邹五”开展调查。一天后,随着调查的深入,一名盗窃前科嫌疑人邹某强进入警方视线。经周某辨认,邹某强正是多次卖车给自己的“邹五”。

  在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后,办案民警并没有立即对邹某强实施抓捕。凭借办案经验,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刑满释放出狱后,无固定职业,又重操旧业的,大多会多次重复作案。为此,办案民警按兵不动,对邹某强开展深入调查。

   盗销嫌犯一一落网

  果不其然,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有重大发现:犯罪嫌疑人邹某强还多次将所盗二轮机动车卖到牟坪镇徐某、王某处,供二人二次销售。

  9月28日,专案组认为时机成熟,可以收网。便分派三组民警对邹某强、徐某、王某实施统一抓捕。三人到案后,均对所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邹某强自2015年2月开始,采用搭线启动的方式19次在长宁县长宁镇、江安县江安镇等地,盗窃他人摩托车、电瓶车,后交于徐某、王某、周某销售,从中获利3万余元。

  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