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四确保”选派扶贫“第一书记”

09.09.2015  16:36

长宁县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从制度、队伍、帮扶、奖惩四个方面着力,确保“第一书记”既选出来,更沉下去;既派到村,更管到位;既干工作,更出成效。目前,长宁县21个“第一书记”已全部脱产驻村,投入到精准扶贫第一线。

全面统筹协调,确保制度“给力”。 出台《长宁县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长宁县扶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组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长宁县选派农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暂行办法,确保“第一书记”知任务、明方向、守纪律。明确“第一书记” 和驻村工作组四大工作职责,确定“第一书记”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考核方式,建立和完善“第一书记”考勤工作制度、工作日志制度,为“第一书记”安心驻村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确保驻村扶贫工作出成绩、见实效。

本着优中选优,确保队伍“扎劲”。 实施“市县乡”三级联动,选优配强领头雁队伍 选派一批能吃苦、会扶贫、精干的优秀年轻干部到扶贫攻坚一线。市上选派6名(其中“第一书记”1名)来自不同部门的优秀年轻干部到长宁县开展定点扶贫,分派到不同驻村帮扶工作组,切实发挥“外援”力量。其余20名“第一书记”全部从县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班和后备干部中选派。全县21名“第一书记”队伍中,45岁以下占到95%,本科学历占到91%。

摸清致贫原因,确保帮扶“精准”。 第一书记”入村有考察、到岗有规划,真蹲实驻,到组入户摸清村情民意。对贫困村的自然条件、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进行摸底核查和深入分析,找准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根据具体致贫原因,分类制定贫困户脱贫发展规划方案,形成脱贫规划建设项目表、贫困人口脱贫帮扶计划。目前已形成21份脱贫发展规划方案、11篇调研报告,协调到位项目资金520余万元,危房改造和新建60户,改造入户道路和生产便道45公里,发展农村光纤40余户,种植花椒、竹荪等各类经济作物1500余亩。

坚持追踪管理,确保奖惩“分明”。 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督查目标办和县扶贫移民局等组成联合督查小组,不定期、不打招呼随时入村,采取明察暗访、查看民情日记、工作台账、考勤记录和民意测评等多种形式,监督和掌握“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对扶贫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第一书记”进行大力表彰宣传,并列入优先提拔或重用对象进行管理。对不按时驻村、擅离工作岗位的“第一书记”,进行警示约谈;对工作不负责、消极应对、群众意见大的,除对“第一书记”个别约谈外,还对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年内被三次以上约谈的,取消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