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长宁县公安局“五一”节前开展“销烟”行动

03.05.2016  17:56

4月28日,长宁县公安局经过全面踏勘、精心部署,用时一整天,集中销毁了近30个品种6700余件非法烟花爆竹制品。当地检察院、监察局和相关部门对整个销毁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自2015年11月以来,长宁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以开展“缉枪制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联合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大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截至2016年4月,县局共破获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爆炸物案2起,刑事拘留14人,逮捕6人;查处非法制造、存储、销售危险物质案件14起,治安拘留13人,罚款5人;收缴各类非法烟花爆竹产品6700余件。

此次销毁的烟花爆竹种类多、质量差、数量大,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确保销毁工作万无一失,县局分管领导多次率队实地踏勘,确定销毁场地,并邀请了具有销毁资质的单位和专家现场负责,采用科学、安全的方式销毁。“销烟”当天,为确保行动绝对安全,县局派出警力40余人,分别由两名副局长带队,维护好仓储、销毁两地的秩序,并出动警车做好涉爆物品装载车辆的引领工作,确保非法烟花爆竹制品出库、转运、销毁等环节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

当天下午,采石场上一声巨响标志着“销烟”行动结束,6700余件烟花爆竹非法制品被成功销毁,同时也消除了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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