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长宁:加强源头监管 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宜宾市长宁县开展饲料兽药市场专项整顿
畜产品是人类生活必需品,为保障畜产品质量,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食品安全。长宁县畜牧兽医局畜安股于7月开展了“全县饲料兽药大检查、大整顿、大提升工作月”活动。
一、 健全产品准入机制
长宁县有兽药饲料经营店111家,为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经营秩序,长宁县畜牧兽医局畜安股于今年7月对18个乡镇市场开展拉网式检查,要求凡进入该县销售饲料的生产厂家必须到该县畜牧兽医局办理市场准入证明,饲料经营户持准入证明到县畜牧兽医局进行经营备案登记,新开业的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到县畜牧兽医局申请GSP认证,并进行年度备案。
二、签订责任书,增强经营责任感
为增强全县兽药饲料行业的诚信意识,规范兽药饲料行业的管理,保证畜产品安全,长宁县畜牧兽医局与全县兽药、饲料经营业主签订了《饲料经营质量承诺书》、《兽药经营质量承诺书》。《承诺书》要求: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不得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违禁物品,不生产、经销、使用劣质兽药饲料,不经销无生产许可证等的“三无”产品,并接受兽药饲料管理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 市场监管机制常态化
为及时掌握养殖投入品管理的落实情况,长宁县畜牧兽医局定期不定期的对辖区内所有的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动物诊疗机构、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企业实施不间断、不定期的巡查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有无假劣兽药饲料、违禁药品,有无标签和说明书不规范的兽药饲料及生物制品,是否建立详实购销台帐;检查处方药规范销售情况;畜禽饲养场是否建立详实用料用药记录等。
四、开展培训宣传,强化法律意识
为进一步明确经营者和养殖业主主体责任,对全县兽药饲料经营者和养殖小区、养殖企业主进行兽药饲料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自律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坚决杜绝收购、生产、销售、使用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畜产品。不断引导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完善用药记录,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等,努力将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普及到场(户)。
五、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对饲料兽药市场监管,实行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开通举报热线:0831—7878039。发现违规行为,实行首次批评教育,再次违反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让其他经营者引以为戒,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六、 养殖使用环节提醒公示化
对于完善了市场准入,通过GSP认证的合法经营单位,实行公示到养殖场和全县每个村,采用张贴到全县269个村公所村务公开栏等形式,提醒广大群众选择购买,监督举报。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诚信经营、放心购买、满意消费”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