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县首批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正式履职

14.03.2016  10:27

  3月11日上午,长兴县旅游委员会组织召开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聘任及工作动员大会。

  前期结合行业工作,从长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相关行业、部门、以及游客代表中甄选出22名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由长兴县旅委正式下发文件,明确工作职责,颁发聘书、上岗证书。同时,长兴县旅委通过编写《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手册》确保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更专业全面地履行职责。

  会上,长兴县旅委党委委员许慧宣读监督员工作职责并就履职范围和形式作了说明;长兴文明办杭巧勤主任就如何推进长兴县文明旅游创建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重点强调文明旅游创建对创建文明城市的核心意义。

  最后,长兴旅委党委书记、主任何杰雄就当前旅游形势作了简要分析,一是目前旅游业态丰富,需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二是旅游社会监督员需积极履行职责,参与监督活动,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促进长兴县旅游业持续、健康、文明、有序发展,力争把长兴打造成为“长三角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