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竹海镇龙潭村“支部+公司+党员”引领贫困户脱贫增收

30.03.2016  15:25

 

长宁县竹海镇龙潭村原本属于贫困村中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空壳村”。近年来,龙潭村党支部紧紧依托县级龙头企业——长宁县神龙医药公司,采用“支部+公司+党员”、“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连片发展中药材订单产业,构建了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预计前三年每年可实现产值180万元以上,带动贫困人口就业60人以上,务工收入年增收1000元以上,人均年纯收入达到3500元以上。

支部引领、党员示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充分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2016年,引导村党支部与6名党员共同出资18万元(其中:村党支部自筹资金13万元,6名党员出资5万元),采用入股联营方式在本村流转土地100亩种植中药材莲子,所得收益按入股份额进行分红。预计2016年将实现年产值24万元,实现利润5万元以上,其中村集体经济达3万元以上。2017年起,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将稳步达到10万元以上。

公司保障、产品包购,调动贫困群众生产积极性。与县级龙头企业——长宁县神龙医药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由神龙医药公司提供药苗、技术和管理经验,该公司的技术人员根据不同的管理季节实地到场给予种植户相关指导。同时,对产出的中药材产品实行保护价回购,让贫困群众吃上定心丸,调动了贫困群众发展中药材的生产积极性。目前,该村参与种植中药材的贫困户35户,占贫困户数的100%。

以地入股、保底分红,构建群众持续增收机制。采用“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购买中药材药苗量化到贫困户,并由贫困户全程委托专业合作社进行托管、经营,集中连片种植中药材枳壳600亩(三年后产生经济效益),行间套种中药材板蓝根、丹参(当年种植当年产生效益)。土地流转采用“以地入股、保底分红”的模式,每亩土地每年折价300元入股,年底按股分红,分红不足300元/亩的按300元/亩兜底保障。土地分红后剩余利润由专业合作社提20%作为全村公益事业经费及专合社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最后剩余利润由量化到贫困户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所占份额进行二次分红。在规划的药材基地范围外,由群众分散种植中药材,专业合作社提供药苗、技术和统一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