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发挥镇乡作用 深入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三台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纪实
三台县是典型的丘区农业大县,辖63个镇乡932个村,农业人口124.88万人,耕地面积119.28万亩。农业总产值和主要农产品产量居全省前列、全国百强,至2014年,连续八年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殊荣。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该县的农机装备结构、提升了综合农机化水平,2014年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57.7万千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8 %,助农增收节支600万元以上,为该县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农业稳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殊荣的获得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4年,该县通过改变方式、下放权力、规范运作,全年共完成补贴资金853万元,已结算802万元,结算率达到94%;补贴机具5817台,直接受益农户5320户,带动农户投入2000余万元。
二、主要作法
(一)大力宣传,加强调研,倾听民众呼声
为促进“自主购机、定额补贴、直补到卡”这一新的补贴方式有序转变,该县立足抓早,充分调动镇乡积极性,扎实开展宣传和调研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吹好政策风”。从2012年下半年就开始“吹政策风”,各镇乡采取广播、制作宣传栏、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以当年农机购置补贴办理、驻村工作及农机作业现场会、春秋农机打假专项治理等活动开展为契机,对新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张贴通告1500余份,出动宣传车200余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并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纳入三台县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搞好政策宣传,现场接入咨询热线,为老百姓解疑答惑。
2、开展专题调研,掌握民情。2013、2014连续两年,该县就实施程序、同品目机具年补贴数量、年享受补贴总额度、购机申请和补贴申请受理等农机购置补贴方案拟定开展专题调研,向有代表性的镇乡、经销商、一般农户和种植大户、农机专合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走访了解,倾听他们的真实想法,作为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之一。
3、召开座谈会,探索新方法。针对群众反映补贴款迟迟不到位的问题,多次组织镇乡、相关场站(股室)召开座谈会,就改变补贴方式、下放实施权力、简化实施程序、减少购机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结时限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二)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目标考核
县及镇乡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1、明确目标,注重考核。该县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连续两年列入民生工程,并将目标任务下达到镇乡,同时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在考核中将项目实施进度、结算进度、限时办结、核查质量、信访投诉等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考核,逗硬奖惩,2014年完成民生工程目标753万元的113%;同时,多年坚持以县人民政府文件下发当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强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
2、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县及镇乡两级人民政府分别成立以分管农业副县(镇、乡)长任组长,政府办、纪检、农业、财政、水务、畜牧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县、镇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经常性研究部署购置补贴相关日常性、重要性工作和重大事件。
3、安排资金,提供经费保障。为确保该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开展,县、镇乡两级人民政府已连续三年安排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21万元,并整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项目,为63个镇乡配备办公设施、设备,保障县、镇乡两级农机购置补贴日常工作的开展和机具核查工作;安排农机化示范县建设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镇乡公共运行经费60万元,用于插秧机、粮食监测点农机具等重点机具的累加补贴和秸秆粉碎机械购置等。
(三)关注民生,体现民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方便农户办理购补手续,针对该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面宽量大、常年购置小型机具5000台以上占总补贴机具95%以上的实际,在经多次调研并听取民意后,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权力下放到镇乡,实行“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在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打表”,得到了基层群众的拥护,无一例进度缓慢的投诉。
1、落实机构和人员,明确职责。镇乡农业服务中心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具体承办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并在63个镇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接件窗口,负责农机购置补贴购机申请、补贴申请受理工作。
2、录入购机申请。单台机具补贴额在1200元及以下的,由镇乡人民政府审批;单台机具补贴额在1200元以上的、同品目机具购置1台以上的、两年内再次购置同品目机具的,由县农业局审批并采集人头像;审批后,由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在农机购补系统及时录入拟购机具和申购者信息。为准确掌握申购者本人及家庭成员之前已享受补贴情况,须录入申请人户口标识码和身份证号码,并在系统内进行认真比对、查询。
3、办理补贴申请。镇乡农业服务中心认真审核购机者所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并在农机购补系统内审核机具信息、机具铭牌、人机合影、发票扫描件与购机者提交资料的一致性。审核无误后,在购机发票原件上加盖“兑付申请已受理”字样,退给购机者,出具签字并加盖镇乡农业服务中心骑缝公章的《兑付申请受理单》。
4、公示及核查。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受理补贴申请后,在购补系统内进行购机核实并打印《核查表》,由镇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自核查表打印之日起35日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到村,并将公示影像资料和公示结果报县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备案。公示后,及时组织镇乡农业、财政、纪检、村社干部等相关人员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逐台核查,核查时做到“见人、见机、见票”。
5、申请结算及拨款。经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公示、核查无误后5日内,由镇乡农业服务中心在购补系统内导出《结算明细表》,在该表上录入购机者联系电话和“惠农一卡通”信息,打印一式4份,经农机购置补贴经办人员、农业服务中心及镇乡人民政府签字、盖章后连同购机者所有资料送县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申请拨款。
6、拨款到户。县级检查、审核无误后,县农机化技术推广中心、县农业局在结算明细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送县财政局审核、报账。县财政局自收到申请补贴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到镇乡财政所。镇乡财政所自收到补贴资金后5日内原则上通过“惠农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四)加强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切实贯彻的关键是抓好督导检查,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1、重点核查疑虑机具。在镇乡入户对5817台补贴机具进行逐台核查的基础上,对反映有疑虑的机具,包括省厅要求核查的机具、农业部电话抽查结果的核实等,数次不定期地对部分镇乡进行县级入户核查确认。确有违规嫌疑的,固定证据后予以取消报补资格,并要求经销商作出说明、自查自纠,同时赔偿老百姓报补损失,年内共取消分别涉及3个镇乡的联合收割机、机动喷雾器和抗旱机泵共29台。
2、落实领导干部分片负责制。在落实县农业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片负责制中,将限时办结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为督查重点,分9个组常态化地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督导检查。
3、明确核查重点并随机抽查。在每批打款前、后,对补贴金额在1200元以上的、两年内再次购置同品目机具的、同品目机具购置1台以上的等作为重点,进行100%入户实地核查,并对其他机具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时原则做到不同品目、不同经销商、不同生产企业全覆盖。
(五)协调处理质量纠纷,维护购机者利益
2014年,该县将督促经销商搞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售后服务,严格执行“农机三包规定”作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特色亮点工作来抓。
1、开展农机市场打假。在“3.15”农机打假行动中,会同县工商、质监部门,组织各镇乡开展农机市场打假专项检查207人次,检查企业12个,整顿市场63个,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进行农机打假和农机三包等宣传。
2、处理产品质量纠纷。县农业局召集相关镇乡积极参与产品质量纠纷处理,受理立新镇9户2012年前后购置红驰收割机、曙光乡1户2014年8月购置刚毅收割机产品质量纠纷共2起,组织相关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和购机户三方,通过听取诉求、了解产品质量问题成因、田块试验、学习农机三包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等方式进行产品质量纠纷协调处理,购、产、销三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该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权力下放后,各镇乡都能将这一惠农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做到宣传上不留死角,补贴对象确定上公开公平公正,购机申请录入、补贴申请受理上及时办理,公示、核查上注重效率与质量并重,结算、拨款到户等所有环节上坚持限时办结,为老百姓提供了便利、减少了享受补贴成本,压缩了补贴到账时间,较下放前提前30余天,老百姓满意度显著提高。来年,该将继续严格要求,扎实工作,努力把惠及千家万户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实、做好。(王雪艳,王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