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生到广元市检查指导煤矿安全工作

06.11.2013  10:44

 

2013年11月3日-4日,省安办副主任、四川煤监局副局长黄锦生率煤监一处同志,到广元市检查指导煤矿安全工作。4日上午,在广元市组织召开了煤矿安全工作座谈会,广元市政府副市长李敦双、市政府副秘书长盛锦、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县(区)煤管局主要负责人、市安办、市煤管局、川北分局相关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广元市政府副市长李敦双主持,剑阁县分管副县长、旺苍县分管副县长分别对“10.22”、“11.1”顶板事故作了述职性汇报,广元市政府汇报了全市煤矿安全工作,川北分局对广元市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了建议,锦生副局长对广元市煤矿安全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两起事故教训,严防各类安全事故;二是要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安全工作,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和验收标准,复工复产程序不能减,标准不能降;三是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四是切实加强政府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建立良好安全生产秩序;五是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关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