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出台七条禁令 从严管理干部

17.10.2014  20:40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唐泽文)10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锦江区获悉,锦江区正式发布七条严禁规定,从严管理干部。

        七条严禁规定内容包括:严禁对上级决策部署应付了事、措施不具体、情况不清楚;严禁诽谤他人信息、参与各种非法活动;严禁不过组织生活、拉帮结派;严禁消极怠工、不假外出、值班不在岗;严禁对待群众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严禁乱发钱物、公款吃喝;严禁公车私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

        “相比以往的规定,此次出台的七条禁令更细化、更具体,也更容易执行。”锦江区相关负责人说。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锦江区共建立“三本台账”近200本,帮助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4500多个,形成了“五全”工作法、“五办”机制等多个实践成果。“集中的教育实践活动虽告一段落,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新时期党的建设依然任重道远。”锦江区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