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齐秦专辑 成都家乐福被判赔3000元

22.04.2014  11:42

  昨日下午,成都中院发布2013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重庆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店(简称家乐福成都公司)因非法销售齐秦CD专辑案入选。

  据介绍,原告上海音像有限公司(简称音像公司)经权利人授权,取得齐秦《美丽境界》CD专辑包括《偶然》《爱的箴言》等10首歌曲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出版发行权。家乐福成都公司销售了收录了该10首歌曲的CD光盘《齐秦 齐唱情歌》。音像公司认为家乐福成都公司擅自销售的CD音像制品《齐秦 齐唱情歌》侵犯了其享有的音像制品发行权,请求判决家乐福成都公司赔偿损失。家乐福成都公司认为被控侵权音像制品系从有资质的供应商处进货,具有合法来源,故家乐福成都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虽然提供了该专辑的进货渠道且相关供应商亦具有音像制品的销售资格,但仍不能排除其无视音像制品本身的不合法性而对外销售的主观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遂判决家乐福成都公司赔偿音像公司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