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损失须自行承担

21.04.2014  17:27

中国银监会定于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中国银监会302会议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韩浩介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国银监会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4月21日指出,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严峻,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继续处于高位,达历年来第二峰值,很多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资咨询等中介机构公开“代人理财”大肆非法集资;许多小额贷款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等融资性机构超范围经营涉嫌非法集资;一些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入股分红为诱饵吸收农民资金投资异地或放高利贷;网络平台打着“民间借贷”旗号非法集资风险也日见凸显。

刘张君指出,当前,非法集资发案区域广泛,重点地区集中,跨省份案件突出。截至目前,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87%的市(地、州、盟)和港、澳、台地区。新发案件更多地集中在中东部省份,跨省案件增多,影响较大。

银监会此前发布风险提示称,近期,银监会发现个别地方存在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的非法机构,部分机构通过虚假宣传招聘人员,并进行募集资金等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金融稳定。银监会提示,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