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为小微企业融资“松绑”

11.03.2015  12:58
核心提示: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掣肘小微企业的发展。日前,银监会发布《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   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掣肘小微企业的发展。日前,银监会发布《关于201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有关各方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促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其中,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制度,有望提升基层金融机构和信贷员的积极性。

在经济新常态下,受上下游产业链挤压等各因素叠加影响,小微企业的经营异常困难。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在众多代表表达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同时,多份提案呼吁政府和银行放水,为小微企业“解渴”。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表示,抵押物不充分和财务等信息透明度低等问题是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观原因。此外,也有银行信贷管理方式不科学、贷款审批权较为集中以及中介费用较多等客观因素存在。

有关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单位管理成本约为大企业的5至8倍,不良贷款率约是大企业的2至3倍。事实上,这是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意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主要原因。

10日,一名在建设银行工作的信贷业务员对导报记者表示,由于小微企业授信额度较低,目前大型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授信一般采取“打包制”。即,银行对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小微企业推广产品,然后统一申请额度,核批后再下分。他告诉导报记者,“近两年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不良率呈现增长态势,‘打包’制也偶尔会出现‘成片倒’的风险事件,所以银行本身做这块业务也挺头疼的。牵扯到考核指标,我们业务员的担责风险比较大。”

导报记者了解到,信贷员的这一担忧今后或将改善。《意见》指出,商业银行要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制度。经检查监督和责任认定,有充分证据表明授信部门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商业银行相应的管理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的,在授信出现风险时,应免除授信部门和相关授信工作人员的合规责任。

对此,上述信贷员表示,“政策落实的话,我们信贷员的积极性会很大程度提高。”据了解,在《意见》出台前,济南多家商业银行已经就针对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对信贷员开展业务培训,目前只待细则出台。

而此次出台的 《意见》最明显的变化是,将2015年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由以往单纯侧重贷款增速和增量的“两个不低于”调整为“三个不低于”,从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维度更加全面地考查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
 

具体而言,就是在有效提高贷款增量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对小微企业加大融资力度的同时,风险管控仍然是金融机构关注的焦点。上述信贷员就表示,“现在比较担心的是,如果对小微企业放开融资后,风险控制还是大问题。”

银监会表示,在风险防控方面,各金融机构应做好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测管理和重点风险的识别防控,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长期能够实现盈利、但暂时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不宜简单地压贷、抽贷、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