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隆昌:铲除罂粟三百多株 民警提醒种植违法

23.04.2015  17:51

 

连日来, 内江市隆昌县公安局 在强化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精心组织禁毒缉毒大队、森林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深入广大农村地区,深层次开展“禁种铲毒”行动。至4月16日,全县铲除多处非法种植罂粟点,共铲除罂粟三百多株。

近年来,隆昌县公安局充分转化“无毒害县”创建工作成果,不断加大毒品原植物的踏查工作,以“零容忍”姿态着力深化“禁种铲毒”行动。4月7日,隆昌县双凤镇曾家湾村民谢某的菜地里,58株罂粟花正在风中摇曳,紫色花朵十分妖艳,其中不少罂粟已结了果实。当日上午11时许,十余名缉毒民警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赶到现场将58株罂粟全部铲除。

无独有偶。4月8日、9日、13日、14日,隆昌县公安局又通过摸排和群众举报线索先后在石燕桥镇、龙市镇、双凤镇等乡镇铲除多处非法种植罂粟点,共铲除罂粟三百多株。

铲除过程中,民警实地开展了种植毒品原植物危害性的法律法规教育,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非法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和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广泛宣传禁毒法律、法规,鼓励群众踊跃提供线索,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毒品种植行为的蔓延。

民警特别提醒:罂粟是鸦片、海洛因等多种毒品的原植物,危害极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同时,种植罂粟超过500株则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料罪,所以种植罂粟不仅系违法行为,而且属犯罪行为。为此,广大市民如发现种毒行为请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将对非法种植的罂粟原植物依法予以铲除,并依法追究种植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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