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铁路职工坐“免费”火车 今年暑期11人被查获

09.09.2015  10:47

  本报讯 (陈兰 记者 刘宏顺)为贪图蝇头小利,总有人企图冒充铁路职工“免费”坐火车。今年暑假,我省共查处这样的案例11起。

  9月3日,简阳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对旅客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自称铁路职工的男性旅客所持有的铁路职工工作证纸张材质较差、职工出生年月与持证人实际长相严重不符。民警当即将此人控制。经核查,持证人真名陈某,56岁,简阳市人。陈某主动交代,他所持有的铁路职工工作证是几年前做的假证,动机就是想用假冒证件逃票。民警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无独有偶。9月5日,在成都火车南站,59岁上海人黄某因冒用铁路职工工作证进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给予黄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

  暑运以来,成都铁路公安处严格开展假证乘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整治冒用他人工作证件、身份证件和使用伪造、变造的工作证、身份证乘车的系列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