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路局原局长受贿获死缓 情妇涉案1800万

21.08.2014  05:56
庭审中的闻清良。

  新京报讯 (记者李宁 见习记者李婷婷 贾世煜)昨日上午,昆明铁路局原局长闻清良因单独或伙同情妇钟华,收受煤炭企业给予款物折合2000余万元,被以受贿罪被判处死缓,钟华获刑15年。

   6煤炭企业“行贿”2000万

  闻清良曾任太原铁路局原副局长,2010年调任昆明铁路局局长。一年后,被免职后刑拘。

  2013年9月,闻清良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检方指控,闻清良利用担任太原铁路局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山西省6家煤炭企业解决铁路运输计划等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情妇钟华,先后多次收受上述单位给予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其中,单独受贿3起,3起伙同情妇钟华受贿。

  庭审时,闻清良对于指控部分否认,表示不认罪,“有些指控事实不是受贿,有些是根本就没有发生的”。

  昨日10时,该案宣判。

  法院认定闻清良已构成受贿罪,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本案大部分赃款已追回等具体情节,对闻清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宣判后,闻清良没有说话,直接被带出法庭。

   情妇因坦白等获轻判

  昨日,二中院对闻清良的情妇钟华也做出了一审判决。

  据了解,48岁的钟华,原是太原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至2011年2月间,钟华化名周丽君,伙同情夫闻清良,收受相关请托人给予的钱款1800余万元。

  二中院认为,钟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闻清良的特定关系人,伙同闻清良非法收受他人钱款,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钟华系从犯,在侦查阶段坦白了大部分犯罪事实,涉案赃款已全部追回,故从轻处罚。

  二中院判处钟华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原标题:昆明铁路局原局长受贿2000万 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