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变更目的地将无须退票另购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硕)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为满足旅客变更行程的需求,2015年6月10日起,铁路部门将推出“变更到站”服务措施,旅客购票后,如需调整行程,变更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车前48小时以上到车站售票窗口或12306网站变更新的到站即可,无需将原车票退票后再另购新车票。
而按照原铁路车票改签规定,旅客购票后只能变更乘车日期、车次、席位,不能变更到站;如需变更到站,须先退旧票,再买新票。
据悉,对开车前48小时~15天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其他列车车票,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核收5%退票费。
铁路部门介绍,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只需补足车票差价,不需支付原车票退票费;如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只需支付差额部分的退票费。
同时,旅客办理“变更到站”,只需到车站窗口办理一次手续,无需像过去那样到车站窗口两次排队或在互联网上两次操作。
记者了解到,今年春运,铁路部门将火车票预售期延长至60天,同时配套推出了距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措施。但一些囤票者,利用这一措施,在临近开车48小时前,将囤积的未出手车票改签为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车票,然后办理退票,不仅逃避了囤票成本,而且占用了客票资源,影响了其他旅客正常购票。 所以,此次铁路部门调整完善车票改签服务措施,目的在于进一步遏制囤票行为,满足旅客在春运和节假日客流高峰期的购票需求。
此外,铁路部门表示,新的车票改签措施实行后,仍将实施15天以上退票不收退票费的措施,且旅客因特殊情况未赶上所购车票列车的,在开车后仍可改签票面乘车日期当日有余票的其他列车。有关车票改签的信息,可通过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和各火车站的服务电话咨询,也可登录12306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编辑: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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