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推出财政贴息贷款政策,为生活困难人员续缴养老保险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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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下岗、经济困难等原因,中断养老保险的缴费,到老了没有退休金怎么办?
辽宁铁岭市推出续保办法: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可以办理贷款,先把中断的保费一次性缴上,拿到退休金后,再用退休金还贷款。贷款产生的利息,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孙卫国这两天心情不错。
他原是铁岭市电磁线厂的职工,2005年厂子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自己也就下了岗。“当时我已经50岁了,身体还经常有病,到哪找工作人家都不要,加上孩子结婚买房,老伴身体更是不好,平时就靠捡点破烂和亲戚接济来生活。”
2015年,60岁的老孙看着以前的工友们每月都能领到养老金,羡慕得不得了。“按理说我今年2月份就该领钱了,可自从下岗后,我的养老保险就一直没交。这不从电视上看到政府推出了贴息贷款政策,我就贷了4万块,9月2日刚刚办完。过不了几个月我就能领钱了,这以后生活也有着落了。”老孙高兴地说。
2013年,辽宁省铁岭市针对困难职工的断保问题,推出了财政贴息贷款,为生活困难人员续保,待其退休后,通过养老金偿还贷款的政策,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
断保职工,即参保职工中断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据报道,2013年全国累计中断缴费人员约为3800万人,约占当年总参保人数(含退休人口)的11%。中断缴费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统筹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进而降低参保者退休之后的养老金收入,同时可能让参保者失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资格。
政策惠民:贷款补缴保费,利息政府补贴
51岁的张新华原本是铁岭市第一服装厂的工人,后来由于企业改制而下岗,“那时候孩子读大学,丈夫也因病不能工作,我做家政的工资只能勉强养活一家人,更别提交保险了,可前两年眼看着马上到退休年龄,我都把房本准备好打算去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缴费了。”后来通过铁岭的政策,她贷款3.69万元缴清了所欠的保费,现在她每月已经可以领到1690元的养老金了。
记者给她算了一笔账:张新华自2014年1月份开始贷款,2015年2月份正式退休领取养老金,这期间贷款产生的利息2600多元由政府承担。此外,她的贷款将于2016年1月份还清,其间自己每月领取的1690元中,偿还银行1609元,余下81元作为生活费。这期间产生利息约为2000元,由自己承担。
铁岭市社保局局长魏宏辉告诉记者,以市本级为例,2012年铁岭市自由职业者的实际缴费率为62.79%,仍有42627人没有缴费。“针对铁岭市已参保但因困难而中断缴费的人员,尤其是解决临近法定退休年龄而因缴费困难办理不了退休的人员,铁岭市政府于2013年8月正式推出了《困难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贴息贷款办法》,并于2013年10月21日正式启动。”
根据这项政策,铁岭市通过银行按照基准利率,以财政贴息的贷款方式,为符合标准的生活困难人员续保,待其退休后,通过养老金偿还贷款,同时规定,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到本人达到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条件办理退休手续为止,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该惠民政策确实能够帮困难家庭解决困难,帮困难职工解除后顾之忧,让他们退休后能够安享晚年。”魏宏辉说。据铁岭市财政局社保科负责人徐越介绍,铁岭市财政在全省排在最后,“市里能拿出这么多钱来贴息惠民,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有待改善:受惠群体偏窄,部门衔接不畅
李军是铁岭市社保局困难人员贴息贷款科科长,这个科室也是专门为此政策而设立的部门。据他介绍,这项政策推出后市民反响非常热烈,“2014年大约有1500余人到我们科咨询,然而符合条件的却不到100人。”原来,根据市政府文件要求,办理困难人员缴费贴息贷款的条件是:距离退休7年以内;欠费两年以上;以个人身份参保符合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条件的困难人员。“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导致了受惠面窄,让很多人不能享受到这个优惠政策,因此2014年我们办理成功的人数也不多。”李军说。
李春江是铁岭银行个人信贷部经理,也是贴息贷款的负责人。“其实做这个产品,我们银行利润是极低极低的,这也是其他银行不愿涉足的原因。起初我们没有这项业务,我们只能用手工处理的方式发放贷款,近期我们花费了70余万元专门开发了相关系统,从而能够使新系统上线后保证此类贷款的各项需求。”
“养老保险贴息贷款业务与铁岭银行网络没有联接,从而导致业务办理不顺畅,同时办理一笔业务,贷款人需要银行、社保两部门多次往返,如果不能在一个月时限内办完,会导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息多次发生变化,从而使此项工作办理重复劳动,影响工作进度。”魏宏辉说。
铁岭市民生办公室主任银洪阁告诉记者,铁岭市政府已经意识到该政策存在的手续繁琐的问题,今年7月底铁岭市专门召开由财政局、人社局、社保局及银行参加的专题会,敦促各部门加强协调,积极办理此项业务,仅一个月时间,就成功办理了20多笔贷款。“下一步我们还要充分调研,争取扩大惠民政策的受益面。”银洪阁说,断保的原因主要有:因企业破产或处于停产半停产而无利润;企业正常运转但不交费;因个人无交费能力或认识不足。“我们这项惠民政策目前也只是针对困难职工,其他方面并没有涉及。”
专家建议:加强制度激励,困难群体予以缴费优惠
据魏宏辉透露,在铁岭地区存在很多名存实亡的集体企业。“这些企业仅有几处房产,早已停产,职工仍与之保留劳动关系,企业却早已丧失为他们缴纳保险的能力,目前这些人还没有到退休年龄而没有紧迫感。这些人在断保人员中占很大一部分,如何解决他们的困难同样是个棘手的问题。”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恒鹏告诉记者,铁岭市的这种创新举措解决了断保职工的保险缴纳问题及养老金领取问题,而且该措施对银行和财政的风险很小。“然而这种做法只适合特定改革时期的特定人群,从长远看,不应该作为常规做法。”
据辽宁大学人口研究所副研究员金刚介绍,参保者的主动选择和被动选择共同导致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现象的出现。
第一,目前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是按照累计缴费年限而非连续缴费年限计算,这引起部分参保人员在确保工作期能够达到累计15年缴费的最低年限之后,缺乏连续缴费的积极性。同时,养老保险待遇计算的复杂性和养老金调整的不确定性等原因使部分参保群体对制度缺乏信任和信心,从而造成部分参保人员主动选择中断缴费。
第二,失业或转换工作、劳动力跨统筹地区流动、相对较高的缴费水平等原因,可能使得部分参保者在一定时间内无法或无经济能力继续进行养老保险缴费,只能被动选择中断缴费。
解决中断缴费问题需采取多方面的措施。金刚建议:第一,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更加突出激励机制,同时加强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的宣传,吸引参保者主动选择连续缴费;第二,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层次,简化养老保险缴费流程,加强劳动监察等部门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执法力度,为解决中断缴费现象提供适当的基础制度环境;第三,对困难群体缴费予以适当优惠,针对不同企业类型设计适当的区别缴费办法,提高个人和企业的缴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