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罗汉佳被双开:捏造事实诬告同事

01.04.2021  16:10

  原标题:广西钦州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罗汉佳被双开:捏造事实诬告同事

  4月1日,广西州市纪委监委发布了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党组成员罗汉佳被双开的消息。值得一提的是,这名正处级领导干部被指“捏造事实诬告同事”、“泄露案件秘密”等。

  罗汉佳,男,汉族,1960年7月生,广西陆川县人,在职本科学历,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罗汉佳长期在检察系统工作,先后担任过广西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处级)、党组成员等。

  通报指出,经查,罗汉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言行不一,欺瞒组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捏造事实诬告同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超过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接受私营企业主出资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工作纪律,泄露案件秘密,干预和插手案件查办工作;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钦州市纪委监委介绍,罗汉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品行恶劣,为官不廉,腐化堕落,长期利用手中的检察权,以案谋私,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坏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钦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罗汉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近年来,官方陆续披露了一些诬告同事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散播政治谣言、诬告云南红河州委书记”的红河州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建,因谋求更高职位的愿望落空而诬告领导、构陷同事的甘肃省定西市政协研究室原副主杨仲雄等。

责任编辑:张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