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逝后器官捐献量广东居全国之首 生前志愿捐献仍是短板

05.09.2014  20:07

    新华社广州9月5日电(记者谈昦玄)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统计,全国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捐献2129例,其中广东467例,居全国首位,超过总量的五分之一。不过,广东省红十字会透露,467例捐献者无一人在生前进行捐献志愿登记,都属逝后家属办理。

    自2013年2月25日中国公民器官捐献工作启动以来,截至今年8月24日,全国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捐献2129例,已救治器官衰竭患者5851人。各省捐献依次为:广东467例,湖南226例,浙江212例,湖北205例,北京43例,上海8例。

    截至目前,今年广东器官捐献已超过140例,广东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办公室预计,全年捐献总量将超过200例。

    广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负责人李劲东说,广东地区器官捐献的成效与区域内器官移植水平和医疗资源的优势分不开。目前,广东获器官移植准入资质的单位达16家,捐献器官的获取机构与红十字会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捐献者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

    同时,广东地区人们捐献意识的提高、动员网络的逐步完善也是助成器官捐献工作的重要因素。今年,自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上线以来,广东地区进行线上志愿登记的人数持续增加。

    不过,467例捐献者无一人在生前进行捐献志愿登记,相比之下,西班牙公民每100例器官捐献者中,有约半数者生前进行过志愿登记。“12到48小时以内是开展器官捐献的黄金时间,我们既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征求潜在捐献者所有直系亲属的书面同意,并使之出具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步骤非常繁琐。”李劲东说,器官捐献是“与时间赛跑”的工作,如果公民生前进行志愿登记,就会大大提高效率,挽救更多生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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