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内四川重要国道、省道全面安装智能监控

24.12.2013  09:27

  为加强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省政府决定将2014年作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据了解,全省将构建车辆及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平台;启动道路交通二期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力争五年内实现全省高速公路主干线和重要国、省道路全监控。

   拟建高速公路同步建监控系统

  成都晚报记者从《通知》中了解到,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将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确保不增加新的安全隐患。其中,还特别提出,建设费中要单列安全设施费。为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此次发布的《通知》中提出,加强乡(镇)交管办建设,设立公共服务岗位,聘请3至5名专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此外,由省公安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农业厅、财政厅和道路运输企业配合,整合公安交管、交通运政、路政信息系统(平台),将构建车辆及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违法违规驾驶人“黑名单”和行业退出机制。与此同时,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参与,将启动二期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力争五年内实现全省高速公路主干线和重要国、省道路全监控,并逐步覆盖重特大事故易发、频发危险路段。拟建和在建的高速公路,要同步建设监控系统。

  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也包含在此次整治内容之中。记者了解到,通知要求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列入驾校和驾驶人员培训学习内容。

   7座以上车辆

   要检查轮胎磨损状态

  “强化车辆生产、销售、检测、注册上户、年度审验、市场准入等源头管理。”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即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对此,《通知》中提出,各部门要协同作战,加强源头管理。此外,针对路面管控,交警和路政、运政部门共同依托超载超限检测站,严格依法实施罚款、记分、扣车卸载、吊销营运证、停止营业性运输和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

  在高速公路入口地方配置称重设备并设置卸载点的同时,通知要求经营企业开设劝返专用车道,制止并报公安、交通执法人员禁止超载超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这些行为要严处

  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疲劳驾驶、行驶途中接听电话、酒后驾驶和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不卸载放行的现象。

   7座以上面包车及客运车“六必查

  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等。

   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对货车生产、销售、改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生产、销售货车企业和非法改装货车车辆底数。

  ●拟定并分批公布高速公路货车可通行入口名单,在入口前配备称重等设施设备。

  ●全面启动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平台、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等工作。

  第二阶段(2014年4月1日-6月30日):

  ●依法查处和取缔货车违规生产、销售和非法改装企业。

  ●完善治超站点和检测线建设。

  ●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

  ●路侧护栏设置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以上。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全面完成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2014年建设等任务。

  成都晚报记者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