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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社会投资,国务院于2014年专门出台《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从放宽领域、创新机制、加大支持和强化引导方面做出具体安排。这个“四川版”鼓励社会投资“组合拳”有哪些亮点和看点?记者日前采访了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一一进行梳理。
参与核电等项目投资 民营企业分享千亿级市场蛋糕
2013年底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多次表态,在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部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项目。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估算,2020年前我国核电直接投资将达6400亿元,其中设备投资为4800亿元。
面对千亿级的市场蛋糕,本次《意见》明确,在确保具备核电控股资质主体承担核安全责任前提下,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电项目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核电设备研制和核电服务领域。
《意见》还明确,将创新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投融资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主体企业投资建设国家粮食储备库。近年来我国粮食持续增产,但粮库仓容总体紧张,部分地区严重不足。在这方面,四川民营企业将大有可为。
建立森林资源资产收储制度 破解林权抵押难题
将建立森林资源资产收储制度,创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破解林权流转、抵押、处置等难题。
推动林权抵押,是推动林权流转、发展生态产业的重要推手。然而,我省林权流转情况不尽如人意。据省林业厅提供的数据,自2008年到2012年底,我省共开展林权抵押贷款1500余笔,一年不过300余笔。究其原因,由于林权具有特殊属性,若贷款人违约,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的林权资产程序繁琐、时间长、费用高,常出现无法全额收回本息的情况。出于风险考虑,金融机构贷款较为谨慎。
森林资源收储中心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设立的。具体而言,贷款人(林农)以林权抵押形式申请贷款,通过评估机构评估后,由收储中心收储并提供担保,银行据此发放贷款。一旦贷款人违约,收储中心将向银行偿还贷款,同时负责处置抵押的林权资产。通过建立森林资源资产收储制度,创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将有效破解林权流转、抵押、处置等难题。
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破解治污难题
电力、钢铁、水泥、冶金、化工、造纸等部门是环境污染的“大户”,同时,由于缺乏资金,往往也是污染治理的“困难户”。
破解难题的出路在创新。《意见》明确,将在上述领域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通过委托治理服务、托管运营服务等方式,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治污减排服务。
四川已有实践。去年以来,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采用BOO模式,即第三方建设-拥有-运营,选择环保专业化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对公司的6号、新1号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根据双方合作协议,公司每年需支付对方约7000万元脱硫费用。相比之前,节约了5000万元。
跨地域跨行业参与市政设施建设 打破地域垄断和行业垄断
《意见》的另一大亮点是允许社会资本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推进以县(市、区)为单位的乡镇和村级供水、供气、排涝、综合管廊、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项目按行业“打包”投资和运营。
供水、供气、排涝等市政公用事业具有民生性和自然垄断性的特点,此前一般为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国有企业垄断经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单方面依靠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允许社会资本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双跨”政策将有效打破地域垄断和行业垄断,激发更多民间资本的参与热情。
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 政府小投入带动社会大资本
在很多领域,仅仅降低门槛、创新机制还不足以激活社会投资。在此背景下,《意见》明确,将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
继续探索推进学前教育PPP模式改革试点工作。今年5月,恒博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雨恒与眉山岷东新区统筹局签订协议,用PPP模式在当地建设一座幼儿园。合同规定,政府按新增学位每个5000元的标准,对试点项目给予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如果该幼儿园全部由财政资金投入,以20年为期,从投建到运营共需投入4900万元。但按照PPP模式,财政只需投入662万元,撬动比达到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