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为期3个月

17.04.2014  16:33

   四川在线消息(宋伟 刘永建 记者 丁一) 4月16日,泸州市政府安委会发出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煤矿和非煤矿山)、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和消防等8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彻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全面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通知明确整治的重点企业为:高危行业、室外作业、重大危险源和近两年来发生事故的企业;重点区域: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危险路段、各类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场所、煤矿井下作业和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等区域。重点时段为:汛期、高温期、节假日、工作交接和夜间作业等时段。

  通知指出,专项生产专项整治的内容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政府领导的安全指挥能力、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能力和广大市民的识险避险能力。

  通知强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和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如道路交通方面,要扎实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长途客运、旅游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规范GPS和3G视频监控的安装、使用行为及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切实督促长途客车落实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和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等规定,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整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不办理施工手续,以及以包代管等突出问题。加强在建铁路、在建高速公路、桥梁涵洞、地下空间、房屋、水利、市政、电力等重大工程以及建筑特种设备、深基坑、高模板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监管,坚决遏制住施工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矿山方面,煤与瓦斯突出的生产矿井和试生产矿井在恢复生产前应建成“六大系统”,其他生产和试生产矿井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六大系统”,并保证正常使用;要加大非煤矿山整合关闭的力度,确保完成今年非煤矿山整合关闭目标任务。危险化学品方面,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企业法人、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严把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安全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安全竣工验收审查关。城镇燃气方面,要进一步摸清全市燃气管网现状,消除违法建(构)筑物占压燃气管道、施工建设侵入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等安全隐患,防止因燃气管道受损发生燃气泄漏事故,保障城镇燃气管网安全运行。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重点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二季度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摘牌销号制度,健全专家排查隐患制度、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安全举报奖励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