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出台

20.08.2017  07:44

我省首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出台

本报讯 (魏冯 记者 梁现瑞)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标志着我省42个县(市)将试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其中,狩猎和捕捉动物、木竹浆制造、铅锌冶炼、火力发电4大类产业被禁止范围最广。

首批出台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包括平武、旺苍、青川、万源、天全等42个县(市),涵盖甘孜州、阿坝州全域以及凉山、绵阳、广元、乐山、达州、雅安、巴中等市州。

按照相关规定,负面清单列入的产业包括禁止类和限制类,均涉及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大门类,高能耗、高污染、高耗资类产业成为管控重点。其中,禁止类产业将在增量上被严格禁止新建,在存量上被限期关闭退出。

以4大门类中的小类来看,4类产业被禁止发展的范围最广。其中,42个县(市)禁止发展狩猎和捕捉动物产业,38个县(市)禁止发展木竹浆制造产业,17个县(市)禁止发展铅锌冶炼产业,10个县(市)禁止发展火力发电产业。此外,焰火、鞭炮产品制造类,炼焦类及褐煤开采洗选等6类产业,均被3个以上的县(市)禁止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共56个县(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数量居全国首位。当前,其余14个县(市)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正在抓紧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