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今年投入5亿元

12.02.2014  11:16

今年投入5亿元 惠及66万人

制图 卢浩

    2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残联获悉,我省今年“19件民生实事”之一的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制度日前正式出台。根据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发布的《关于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通知》,从1月1日起,对我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费用补贴。仅此一项,全省今年将投入资金5亿元,惠及重度残疾人66万余人。

    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用补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4年“19件民生实事”之一,对缓解残疾人家庭困难、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具有重要作用,发放对象是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四川省户籍残疾人。具体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应经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公示、县级残联审批等程序。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有残疾人死亡、残疾人户籍迁出本省、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再符合发放条件等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发放。

    根据《通知》,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所需资金纳入省和市县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省与市县财政总体按“五五分担”。各级财政部门和残联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记者 李丹 陈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