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老公将自家轿车赠“小三” 老婆告上法庭认定赠与无效终讨回

19.09.2014  11:18

    新华社重庆9月18日专电(记者朱薇)假如老公或老婆背着你,把家里轿车赠送给情人,该怎么办?重庆法院近日判决一宗案件显示:“小三”必须返还轿车。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若是因非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须经过双方平等协商。

    据了解,四川德阳的姚娟、万钧结婚已有6年,两年前万钧调到重庆工作后,买了一台现代索纳塔轿车。期间,万钧认识了另一名女子伍琳,并发展成情人关系。去年11月,万钧与伍琳发生争执打了起来,后经派出所调解,万钧和伍琳达成协议,双方解除情人关系,万钧将车辆过户给伍琳。今年4月,万钧背着老婆,悄悄把自己名下的轿车转移登记到伍琳名下。

    今年8月,得知此事的姚娟将丈夫和“小三”伍琳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伍琳返还轿车。法院审理认为,万钧的车虽然登记在他个人名下,但实际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出于日常生活需要,没有和妻子商量,将车子无偿转移到他人名下,属于擅自处分。万钧与伍琳达成的赠与协议无效,伍琳须返还车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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