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什邡稻田里挖出乌木 村民联名请政府保护

16.09.2014  10:33

 

挖掘出来的乌木存放在南泉派出所院子里。

        2013年10月23日,德阳什邡南泉镇新桂村村民在自家地里挖出3根巨型乌木,后被鉴定为金丝楠木,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在转运乌木过程中受到阻挠。政府将该村民告上法庭,希望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属。法院目前中止审理,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日前,南泉镇再次挖掘出了乌木,不过,这次由于有人盗挖乌木被村民发现后,村民主动找到南泉镇政府,请求政府将这些乌木挖出来保管并处置。9月15日下午,南泉镇政府组织力量共计挖掘出大小乌木11段,还是存放在去年巨型乌木存放的南泉派出所内。

        深夜挖田村里来了盗挖者

        “听到狗叫,就起来看,结果看见靠近村委会办公室的那一片田里,有人在挖东西。”9月11日凌晨两点过,什邡市南泉镇村民吴某听到院子里狗叫得厉害,就起来查看,结果看到亲戚家的田里,很多人在进行挖掘作业,灯火通明,“我就喊邻居们起来,并给村上和派出所报告。

        村民们打着电筒,向着田里的人吼着,“他们一听到我们吼,就跑了。

        村民周玉泉说,今年已经发生第二起类似事情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和村民一道,将乌木保护起来,“这些盗挖乌木的人大多都是社会闲散人员。”南泉派出所所长刘金建介绍说,虽然现场被保护起来了,但这些盗挖者还是想方设法要想得到这些乌木。

        村民制止盗挖者堵门恐吓

        “现场有民警、治安人员和村民一起值守,盗挖者一般不敢再去了,他们就到这些责任田的承包人家里去堵门,甚至威胁恐吓,让村民觉得很害怕。”南泉镇副镇长赵华说,只有尽快把乌木从这些田里移走。

        赵华介绍了当时的情况:9月10日凌晨1点过,一伙不明身份人员出现在南泉镇星星村,盗挖乌木。村民及时发现,报警后政府及时制止了盗挖。次日凌晨2点过,20几名不明身份人员开着挖掘机出现在方碑村盗挖乌木。村组长去制止,还未出门就被不明身份人员架住。

        记者了解到,这一片有乌木的稻田,涉及到了方碑村2组的5户村民。“虽然我自己不挖,但是乌木都摆在田里了,总要处理啊,不可能天天这样让人提心吊胆。”其中一户村民说,她家曾遭到盗挖者上门威胁。

        村民联名申请政府挖掘保护

        赵华说,很快,镇政府就带着工作组到了村上,和村民一起商讨乌木的处置办法。9月13日,村民小组会议集体通过,由46户村民联名写申请,由政府来挖掘保护,“包括这5户承包人,每家每户都派了代表签字按手印。”赵华说。

        在这份《申请书》上,村民说“担心守不住,也担心我们的人身安全。我们知道乌木是国家资源,为了保护乌木资源,我们申请南泉镇人民政府将这些乌木挖出来由政府处置。

        “耕地承包人请政府给予奖励,对因盗挖破坏的耕地、沟渠和道路进行恢复,对村组集体给予经济补偿,我们都认可。”赵华说,“但是补偿多少,如何补偿,还需要根据这批乌木的实际价值确定。目前,补偿还在商议中。

        “有村民担心奖励和补偿会不会不到位,会不会金额太少。”赵华说,这些在当时确实没有办法做出明确答复,要等到乌木鉴定出来,根据其价值,再由政府研究决定。相关新闻该镇曾挖出乌木政府当原告诉讼

        赵华说,对于乌木权属有争议的地方,还是要走诉讼确权。赵华介绍说,去年10月23日,南泉镇新桂村村民在自家地里挖出3根巨型乌木,后被鉴定为金丝楠木,“因为权属问题,政府将其告上法庭,希望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属。但由于存在法律空白,法院目前中止审理,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记者了解到,由人民政府以民事主体身份,对村民提起乌木民事确权诉讼,在全国尚属首例。延伸阅读乌木权属问题仍待司法解释

        近来全国多地发生乌木争议事件,原因在于乌木的自然属性和法律属性都未明确。四川依仁律师事务所刘锋介绍说,他已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律师建议书,建议尽快对法律规定的埋藏物、天然孳息(自然无机出产物)等法律概念,作出广义的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

        赵华说:“如果法院判定乌木属于个人财产,那么挖掘乌木就要通过国土申报、工商管理、缴纳个人所得税等正规程序。

        华西都市报记者唐金龙摄影报道

        原标题: 稻田里挖出乌木 村民联名请政府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