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6〕16号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开展药品计划采购数量网上报量的通知

26.01.2016  13:04

各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药品计划采购数量上报工作的通知》(川药采联办〔2016〕3号),现开展药品计划采购数量网上报量相关工作。请各上报医疗机构按照川药采联办〔2016〕3号要求,在2月21日24:00前完成年度计划采购数量上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操作流程

(一)各上报医疗机构登录进入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如下图):

 

 

(二)如下图:点击“年度采购量上报”进入上报采购量页面。

(三)如下图: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后点击右方提交按钮,提交填写完的两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