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心城区居民冬季采暖 每户增加二阶气量1200立方米

06.12.2017  14:19

  寒冬将至,我市广大市民又迎来一大利好消息!今年,我市中心城区经核实的每个采暖户从本月到明年2月将增加二阶气量1200立方米。5日,市发改委发布通知,明确将我市相关区域居民冬季采暖用气纳入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即是在我市中心城区现行的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前提下,对每个经核实的采暖户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共增加二阶气量1200立方米,限在此期间使用。

  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将采暖用气纳入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试行),是考虑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采用燃气独立取暖逐渐成为居民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的客观需求。为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我市在充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建议后,形成了调整方案。

  在什么时间内有效?

  当年12月至次年2月

  据了解,根据1981年以来的气候统计资料,成都市冬季平均起止日期为当年11月26日至次年2月26日。鉴于设置采暖气量是为解决有需求的消费者在冬季用燃气采暖的问题,同时为便于抄表计量,故采暖气量使用时间限定为当年12月至次年2月。

  气量是如何确定的?

  结合评估及实际情况

  据了解,我市中心城区现行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为:第一阶梯气量为0-50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1.8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量为501-660立方米/户表·年,气价为2.2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为661立方米/户表·年以上,气价为2.84元/立方米。

  考虑到居民冬季采暖用气需要,根据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实施一年来的评估情况,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好的做法,我市结合实际将采暖气量确定为1200立方米/户。同时,按照国家和省文件“一阶气量用于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二阶气量用于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需求”的规定,由于采暖用气属于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需求,因此纳入二阶气量、执行二阶气价。也即是,对于核定的采暖户而言,在冬季采暖的情况下,二阶气量为501—1860方米/户表·年。

  采暖气量如何申请?

  本月12日开通网上办理

  记者了解到,有需求的用户增加采暖气量需要向燃气经营企业提出申请,采取由燃气经营企业核实的方式确定。根据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采暖用户认定办理细则》,有需求的用户可以通过三种方式申请办理:

  网上办理。用户登录网站(www.cdgas.com点击“网上营业厅”)办理。(网上办理将于12月12日开通)

  电话办理。用户拨打公司服务热线962777办理。

  实地办理。用户在用气地址所在区域的燃气服务中心办理。公司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门核实。

  在采暖用户的认定上,执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的用户均在范围内。同时,用户的独立采暖设备及其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要求。如果本人办理仅需燃气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则还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报记者 徐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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