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男子醉酒后打伤民警 首次被判“袭警罪”遭拘役4个月

23.03.2022  13:40

  中新网四川新闻3月23日电 (吴平华 蒋波)资阳市乐至县一男子醉酒后无故敲打邻居房门。民到达现场后,该男子非但不听民警劝阻,反而殴打出警民警,致使出警民警受伤。据乐至县人民法院23日透露,近日该案已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孙某某犯袭警罪。

庭审现场。蒋波 摄

  2021年4月29日晚上22时,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南塔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敲打房门。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男子正使用木棍打砸邻居陈某的房门。民警要求男子放下木棍,该男子未听从民警指令。在处置过程中,孙某某以脚踢的方式对出警民警进行袭击,致使出警民警受伤。随即,派出所民警依法将该男子带至派出所。2021年4月30日,孙某某被乐至县公安局以涉嫌袭警罪进行立案侦查。

  2022年3月11日,乐至县人民检察院以孙某某行为构成袭警罪提起公诉。3月16日,乐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判。庭审中,孙某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乐至县人民法院以袭警罪当庭依法判处孙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据悉,截至3月23日,孙某某没有上诉。

  与以往不同的是打伤警察多是拘留。2021年3月1日,“袭警罪”正式入刑。在“袭警必严惩”成为社会各界共识之后,孙某某成为“袭警罪”入刑后犯该罪的四川省资阳市第一人。(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曹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