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4月酒驾案同比翻倍 5日起全省整治酒后开车

06.05.2016  12:47

    今年是“醉驾入刑”的第五个年头,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防范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从5月5日起至5月31日,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其中5月5日、12日、19日、26日为全省统一行动日。

    1-4月份 酒驾总量上升117.76%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多发。1-4月份,全省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8248起,其中,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081起,饮酒驾驶违法行为26167起。相比去年同期,总量上升117.76%,其中,醉驾上升87.70%,酒驾上升120.35%。为全力预防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集中优势警力,全力开展此次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统一行动。各地将加大农村地区执法管理力度,进一步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持续保持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

    农村实行异地用警 巡回执法

    统一行动期间,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本地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律特点,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驾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以及城郊结合部和农村中心城镇和集市周边道路为重点路段,以周末、节假日和午后、夜间,农村红白喜事、赶集赶圩、重大民俗活动等为重点时段,以城市小型客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为重点车辆,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在城市,交警部门科学安排勤务,成立执法机动队,坚持全面整治和精准打击相结合,逢疑必查、有违必纠。在强化路面查处的同时,组织餐饮娱乐行业协会,向辖区饭店、宾馆、酒吧、娱乐等涉酒场所发送倡议书,落实专人负责劝阻和举报制度,大力推行酒后代驾服务,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在农村,县级交警部门将组建执法小分队巡回执法,组织实行异地用警,地市级交管部门派出执法机动队加强农村地区执法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在重要路段、村口及时劝阻、举报酒驾行为。

    酒驾醉驾行为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针对酒驾,我省还推出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将积极推进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实施联动惩戒,加强自律。对职业驾驶人酒驾醉驾的,除依法惩处外,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向所在单位和企业通报;同一运输企业连续出现两次酒驾醉驾的,通报提请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建议对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对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抄告纪检监察部门。(四川日报记者 李丹)

责任编辑:吴俊凡 来源: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