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判刑3年

24.09.2014  20:37

  新华社南京9月24日专电(记者朱国亮)24日,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对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邱某一审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4月25日17时许,家住徐州鼓楼区堤东村的邱某,酒后通过手机拨打北京市公安分局110电话,声称在北京火车站广场放置两枚炸弹。随后,邱某又拨打南京市公安局110电话,扬言知道有人在南京火车站放置两枚炸弹,南京警方向其追问炸弹具体位置,邱某拒绝。随后南京警方调动大批警力在南京火车站、南京火车南站、南京江宁站进行全面搜爆排查,直至4月26日凌晨2点徐州警方将邱某在其住处抓捕后排查才结束。

  9月24日,鼓楼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邱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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