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自带白酒用餐 被收100元“酒具清洗费”

07.11.2015  08:07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11月6日,记者从成都市武侯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期受理了一起消费者起诉酒店要求退还收取的“酒具清洗费”的案件。

  2015年10月2日晚,黄先生自带两瓶白酒,与几位好友前往成都某餐饮旗舰店包间用餐,期间将白酒开启饮用。饭后结账时,黄先生发现酒店除了收取饭菜款、包间费以外,还加收了100元“酒具清洗费”。黄先生就此项费进行质疑,但酒店方面却坚持收取这笔费用。黄先生认为酒店加收的“酒具清洗费”,其实质是变相收取“开瓶费”,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酒店返还100元“酒具清洗费”。

  武侯法院受理此案后,因黄先生与酒店达成了和解,并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目前武侯法院已准许黄先生撤回对酒店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