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统筹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强力推进民族地区新村建设

03.07.2014  14:01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创新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机制专项改革方案》,提出,按“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目标要求,把新农村综合体和聚居点建设、旧村落改造提升、传统村庄院落民居保护修复作为基本形式,着力打造体现耕读文明、田园风光、地域特色、乡村情趣、民俗风情的幸福美丽新村,实现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是针对民族地区,《方案》提出了彝家新寨、藏区新居要实现无危房,村落民居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人畜分离,饮水安全,村寨整洁,道路、电力、通信、能源进村入户,卫生、文化、商贸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工作目标。
  二是创新措施,提出统筹推进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三大类区新村建设,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政策支持和资源配置,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特困户建房的支持力度。开展甘孜州九龙县和宜宾市、泸州市、攀枝花市、雅安市民族乡彝家新寨建设试点,推进彝家新寨建设向其他彝族聚居区和散居区拓展。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木里县的农区和半牧区启动实施藏区新居建设。选派科技人员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同时培养当地科技人才。积极发展以公益服务体系为主、多元主体参与的农业科技转化推广机制,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加大对基层、民族地区艺术创作的帮扶力度,推动优秀剧(节)目创作生产,发展民俗民间文化。引导基层群众自发成立文化表演团队,鼓励支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演出队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加强农村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
  三是保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把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搞好资金整合,加大对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和巴山新居等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统筹协调,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农民自始至终参与幸福美丽新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