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正文带队督查泸州市汛期安全工作

19.07.2016  21:39

7月13日至7月15日,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6]28号)的要求,省政府安办副主任、四川煤监局总工程师鄢正文率省政府安委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第七组对泸州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主要督查了泸州市的市级行管部门、县级行管部门、乡镇政府以及企业的汛期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与泸州市政府交换了意见。鄢正文肯定了泸州市在抓汛期安全工作中所做的工作,要求泸州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举一反三,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扎实抓好矿山、水上交通和码头、危险化学品、旅游、水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重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