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正文带队督查内江市汛期安全工作

08.07.2016  20:03

6月29日至7月1日,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6]28号)的要求,省政府安办副主任、四川煤监局总工程师鄢正文率省政府安委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第七组对内江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主要督查了内江市2个市级行管部门、5个县级行管部门、2个乡镇、7个企业等16家单位的汛期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与内江市交换了意见,鄢正文指出,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举一反三,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扎实抓好矿山、水上交通和码头、危险化学品、旅游、水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重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