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死都没有权利,只能忍受”——蒙冤者于英生的17年磨难路
讲述|”想死都没有权利,只能忍受“
2015年1月23日,又一位慕名而至的拜访者,走进了蚌埠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办公室。自从于英生恢复工作,搬入这间三人合用的办公室以来,类似的访客已让他和同事们习以为常。
经过一年多调整休养,于英生的生活正在逐步回到正轨,如今仅从外表上看,已经很难想象身高一米八多、染着满头黑发、语调柔缓坚定的于英生,经历过怎样的人生磨难。
(1月22日,于英生在办公桌前办公,与刚出狱时相比,于英生焗了黑头发,换上了干净利落的新衣服,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好了很多。新华社记者杜宇摄)
“想死都没有权利,只能忍受”
从一名前途光明的年轻干部,到蒙冤入狱变为“杀妻凶手”,于英生的人生犹如戏剧般跌宕起伏。回忆起失去自由的17载光阴,最让于英生感到屈辱与不堪的,是案件侦办到法庭判决前的那2000多个日日夜夜。
“1996年12月10号夜里10点半左右,我被带到市刑警支队办公室,进行了连续七天七夜的询问和折磨,直到12月16日夜里,才被送到蚌埠市第一看守所。”即便如此,看似文弱的于英生直到最后也没承认杀人。
“那种感觉好像一下从天堂跌进了地狱,跌进了地狱的最底层,没有逃脱的地方,也没有逃脱的权利,甚至想去死都没有死的权利了,只能去忍受。”于英生说。
随后,由于案件经过两次上诉又两次发回重审,于英生在看守所中度过了难以忘却的6年。
“小时候,他被人欺负总得靠我给他出头,别人再来打我的时候,他吓得掉头就跑。”在大哥于宁生的印象里,于英生似乎总还是那个稍显胆小的弟弟,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杀害妻子的凶手。
“看守所里是最消沉的时候:妻子在家被杀,司法机关非但没有缉拿真凶、告慰冤灵,反而把丈夫抓来抵罪,我想不通,真是没有活下去的信心。”然而,一想到死只能让自己解脱,留给儿子的屈辱、家人的疑问和身后的非议,将永远无法消弭,于英生最终选择了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