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疑答惑态度恶劣 郫县一村两委委员与村民互掷物品被处分

10.07.2016  22:38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陈碧红) 7月10日,成都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1、郫县古城镇花牌村村两委委员兼村委会文书高伟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6年1月7日,郫县古城镇花牌村村两委委员兼村委会文书高伟在解答一村民关于耕保金的疑问时,态度恶劣,引发争吵,双方互掷物品欲击打对方。在现场村干部和村民的劝解下,冲突未进一步升级。高伟的行为损害了基层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6年4月22日,郫县古城镇纪委给予高伟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武侯区晋阳街道晋阳村村委会原主任喻永志挪用资金问题。喻永志在2007年至2010年担任晋阳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村委会资金借贷给他人使用。2016年1月26日,武侯区人民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喻永志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16年3月29日,武侯区纪委给予喻永志开除党籍处分。

3、新都区石板滩镇新农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侵占问题。2014年1月至5月,新都区石板滩镇新农村党支部书记兼该镇鸡公山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法人邹昌明,编造投资石板滩红枫林旅游景区、农机产业园区基建项目和甘孜州白玉县叶巴滩水电站项目,先后多次骗取汪某某、刘某某投资款95万元、30万元,非法占有曾某某土地租金41万余元。2015年12月10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对邹昌明犯诈骗和职务侵占一案,作出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和罚金2万元的判决。2016年1月22日,经新都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邹昌明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