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应征必读之六:部队情况简介

15.06.2015  10:24
我国的基本兵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每一个达到服兵役年龄的公民,都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依法应征服现役或者服预备役,履行自己应尽的兵役义务。公民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叫服现役;编入预备役部队、民兵组织或经过预备役登记的叫服预备役。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2年,第1年称为列兵,第2年称为上等兵,2年义务兵役期满后可以选改为士官。下士、中士称为初级士官,最高服役6年;上士、四级军士长称为中级士官,最高服役8年;三级军士长以上称为高级士官,可以服役14年以上。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简介

        陆军是人民解放军的主要军种,主要担负陆地作战任务。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七个大军区直接领导所属陆军部队。陆军由步兵、装甲兵、炮兵、防空兵、通信兵等兵种及电子对抗兵、侦察兵、测绘兵等专业兵组成。步兵徒步或乘装甲输送车、步兵战车实施机动和作战,由山地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装甲步兵)组成。装甲兵(坦克兵)以坦克及其他装甲车、保障车辆为基本装备,遂行地面突击任务。炮兵以各种压制火炮、反坦克火炮、反坦克导弹和战役战术导弹为基本装备,遂行地面火力突击任务。防空兵以高射炮、地空导弹武器系统为基本装备,遂行对空作战任务。
        海军是人民解放军中以舰艇部队和海军航空兵为主体,担负海上作战任务的现代化合成军种,其主要任务是独立或协同陆军、空军防御敌人从海上的入侵,保卫领海主权,维护海洋权益。海军由水面舰艇部队、潜艇部队、航空兵、岸防部队和海军陆战队五大兵种体系和观察、侦察、通信、工程、航海保障、水文气象等专业勤务部队组成。海军下辖北海、东海、南海三个舰队和海军航空兵部。舰队下辖基地、水警区、舰艇支队、舰艇大队等。
        空军主要由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雷达兵、空降兵等多兵种组成,下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七个军区空军,在重要方向和重要目标区设有军或相当于军的基地。航空兵是空军的主要组成部分和作战力量,由歼击、强击、轰炸、侦察、运输航空兵及保障部(分)队组成。地空导弹兵是装备地空导弹、执行防空任务的兵种,通常与歼击航空兵、高射炮兵共同行动。空降兵是以机降或伞降方式介入地面作战的兵种,主要任务是夺取敌纵深内的重要目标或地域。
        第二炮兵由地地战略导弹部队和常规战役战术导弹部队组成,其主要任务是遏制敌对我使用核武器,独立或联合其他军种的战略核部队对敌实施有限而有效的自卫反击,打击敌主要战略目标。地地战略导弹部队由近程、中程、远程和洲际导弹部队,工程部队,作战保障、装备技术保障和后勤保障部队组成,是一支具有一定规模和实战能力的主要核威慑和战略反击作战力量。常规战役战术导弹部队是装备常规战役战术导弹武器系统,遂行常规导弹突击任务的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内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主要担负固定目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任务,并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武警部队设有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有武警总队(副军或师级),各地、市、州、盟设有支队(团级)或大队(营级),县(市、区)设有中队(连级)。武警部队拥有三大类八个警种的部队:一是由武警总部直接管理领导的内卫部队;二是受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和武警总部双重领导的黄金、水电、森林、交通部队,统称警种部队;三是由公安部门管理的边防、消防和警卫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