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清查工程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
08.04.2016 13:04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两部门将通过清查摸清现状,提出分类处理意见。对现阶段确需保留的保证金,建立依法有据、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两部门对清查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并加强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联合制订清查的具体工作方案,统筹安排,认真实施。
按照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各类保证金清查工作,提出涉及本地区建筑业企业目前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取消、保留和调整意见的报告。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提出由本部门所设立保证金取消、保留和调整意见的报告。两部门将对各地上报的各类保证金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核,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经国务院同意后,将保留的涉及建筑业企业的保证金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
两部门强调,清查建筑业企业缴纳的各类保证金情况,关系到经济稳增长,事关建筑业企业发展经营活力和建筑业健康发展。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务求实现清查工作目标。对不按要求落实清查工作、不如实清查及瞒报保证金收取情况的,严肃追究责任。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08.04.2016 13:04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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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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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