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门下发通知保障化肥生产
16.01.2018 11:50
本文来源: 农业厅
本报北京1月15日讯 记者熊丽报道:目前正值春耕备肥的关键时期。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地区化肥生产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为解决化肥生产流通中的突出问题,做好2018年春耕备肥期间和用肥旺季化肥生产供应及价格稳定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12部门15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保障化肥生产所需原料供应,努力提高企业开工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天然气和煤炭生产企业要在保障民生用气用煤的前提下,认真履行已经签订的供气供煤合同,在供暖季后期加大力度保障化肥生产用天然气、煤炭供应和价格稳定。各电网企业要全力保证化肥生产企业的用电需要。允许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化肥、煤炭生产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切实提高化肥生产供应量。
据了解,为进一步发挥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的调节作用,国家将追加安排550万吨化肥淡储任务(2年有效)。《通知》指出,在化肥生产供应量增加、价格稳中有降时,中标承储企业要按要求及时有序入储,并提前将淡储化肥调运到基层销区储备库点。如春耕备肥期间局部区域出现供应紧张、价格快速上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采取淡储化肥提前出库的措施。储备期结束、春耕用肥旺季到来后,要及时动销。
《通知》指出,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农民合理用肥、高效施肥,减少化肥施用量,降低用肥成本。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发挥好农资流通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快建立现代农资综合服务体系,促进农资流通降本增效。
本文来源: 农业厅
16.01.2018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