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署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

12.06.2016  12:5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开展农业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的要求,近日,农业部部署开展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以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为核心,以筛选认定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为重点,不断发掘传统农业系统的历史价值、文化和社会功能,促进遗产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农业部专门印发通知,对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申报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由各传统农业系统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分别准备申报书、编制保护规划及管理办法,逐级上报至所在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由省级农业部门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筛选审核报送至农业部。

  农业部要求,各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发掘和推荐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制订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探索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扶持政策,拓展工作思路,加强服务手段,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形成保护和传承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机制。同时,要做好农业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及时了解发掘工作的进展情况,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据了解,农业部自2012年开展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以来,各地高度重视,深入挖掘遗产价值,编制保护与发展规划,创新保护与利用机制,积极组织上报。截至目前,农业部分三批认定了62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从今年农业部委托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对发掘保护工作的评估结果看,中国重要农业文化发掘工作在增强遗产地产业发展后劲、带动遗产地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传承农耕文明和弘扬农耕文化方面发挥出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