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公安局专题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20.02.2014  18:57

  近日, 渠县 公安局召开专题党委会,就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活动方案以及对活动的其它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深化思想认识,确保活动有的放矢 。会议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市局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相关工作方案。局党委认真讨论研究了《中共 渠县 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决定通过此次教育实践活动,实现以下目标: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四风”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作风实现有效转变;制度建设取得重要成果、群众工作明显加强;县委和市局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坚决贯彻、按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心、与民贴心、干事用心”的公安队伍。

  强化组织领导,促进活动扎实推进 。按照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务求实效,成立了以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郝勇任组长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专门设立了工作专班(综合组、信息组、督导组),负责组织、统筹和协调专项活动。局党委要求,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坚持领导带头,突出示范引领。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学习,深刻领会精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带头征求各方意见,交心谈心,真正把问题找准;带头做好对照检查,从思想根源入手,深入分析问题的原因;带头抓好整改落实,敢于直面问题、最终解决问题。

  完善方案制度,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目前,活动领导小组已组织起草了《中共 渠县 公安局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中共 渠县 公安局委员会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建立局领导联系点和督导组的通知》,报送县委路线办、督导组审核后印发。同时,积极筹备全县公安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待县委督导组同意后召开。此次教育实践活动,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为首要任务,突出公安机关“亲民爱民、执法为民”的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五项十条规定为着力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整风的精神对“四风”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集中解决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公安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和警民关系。(母川东)